在我市就业的房地产估价师需在我学会进行备案登记并领取执业专用章,相关办理要求如下: 一、 首次办理估价师备案 流程:在系统中填报资料——提交书面材料——估价师现场签字——出具资料审核确认书——制作估价师专用章——通知领取专用章 1. 在东莞市房地产评估行业管理系统中(hygl/Project_index.asp),估价师所在的评估机构填报估价师的基本情况表。 2. 上交以下备案资料(加盖公章)到学会备案: (1)《估价机构档案表(会员单位)》中估价师基本资料档案表(hygl/upimg/doc/2008/200811241754512904.doc) (2)身份证复印件 (3)估价师注册证复印件 (4)估价师评估资格证复印件 (5)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复印件 (6)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复印件 (7)按《市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hygl/upimg/doc/2011/2011691245243194.doc)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进行估价师个人会员入会。 (8)按《执业会员专用印章管理规定》(hygl/upimg/doc/2009/20091717341795679.doc)要求提交相关估价师资料,申领估价师专用章。 3. 估价师本人到学会报备资料,并现场签名。 4. 经审核资料完整,出具审核确认书。 5. 制作估价师专用章。 6. 通知估价师到学会领取估价师专用章。 二、 变更估价师资料 估价师资料在以下情况需要变更在协会的档案资料,各情况下需交的文件。 1. 修改个人基本资料: 《估价师基本资料档案表》。 2. 注册证续期或换证: 《估价师基本资料档案表》、《估价师注册证复印件》。 3. 变更机构: (1)《估价师基本资料档案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估价师注册证复印件》 (4)《估价师评估资格证复印件》 (5)《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复印件》 (6)《执业会员专用印章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文件
三、注销估价师资料
估价师由于工作变动,离开东莞执业或其他原因需要注销在我学会的备案资料,该估价师或原机构应为其办理估价师资料注销手续。注销提交文件如下:
1.《估价师备案注销申请表》
2.若有估价师执业专用章,需要按照《执业会员专用印章管理规定》第六条 印章的回收 交回《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专用章注销表》及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专用章。